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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市长“肇事门”是场舆论的胜利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16 00:05:03

最近,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因驾车致一名小学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当阳,这个在三国时期因张飞喝断当阳桥而出名的地方,注定又要出一次名。

 

范晓岚是一个39岁的女性,是一名县级市市长,开的是一辆丰田普拉多公用车,撞死的是一名11岁的小学生。悲剧发生后,这位女市长还登门向死者父母致歉、下跪、赔钱……以上这些细节元素,都注定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新闻热点。

 

然而,热点归热点,细节归细节,按理都不会也不应该冲淡那些最具有本质意义的元素:从党纪角度而言,范晓岚撞人致死案首先涉及一个违规私自驾驶公车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又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直接的肇事原因是超速驾驶。只有这两条是本质性的,其他的,相比之下都是细枝末节,是次要因素。然而,人们好像对她的身份、她的职务更感兴趣一些,为什么?为什么人们对她的身份、职务更感兴趣?这是个非常耐人思考的问题,差一差女市长的身份几乎就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是应具有一定刚性的,在法律面前,就只能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公正的法律面前,“王子”不应享受超国民待遇,“庶民”也不应该得到“同情分”。任何人违法或犯罪,都应该受到法律同样的制裁,既不应该因身份特殊而减轻责任,也不应该因身份特殊而承担额外的指责。撞死人者,不论他是女市长,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证据来说话,让法条来评判,该判该罚,该轻该重,都不应该受当事人的身份影响。这,才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很遗憾,女市长肇事事件未曝光前,我们只是看到了死亡男童家属仅仅获得赔偿金22万元;象征着公平正义的司法部门对大市长的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公诉、审判并没有依次进行;大市长没有认罪伏法!

 

如果不是网友一个帖子将此事暴露在全社会面前,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这个事件极可能“顺理成章”的埋没下去,女市长在付出22万元“封口费”后不仅可能车照开,官照当,当地甚至也不可能这样“高度重视”。3月17日事件发生,4月12日相关部门才给予“反应”,中间相差近一个月。这一个月内,相关部门难道是不知情吗?从新闻中可见是知情的。然而知情后,为什么不及时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什么女市长依然稳稳当着市长?难道仅仅是因为媒体报道了,就赶紧处理,就赶紧宣布离岗?如果没有网友的“好事”与媒体的“多事”,事件会发展到这一状况吗?估计此时女市长对于相关部门还是感激有加,所怨恨的只是网友和媒体,但相关部门做了“好人”,制度却严重受伤,法治建设更成了一句空话。

 

从这一事件的进展中,我们看到的是人情执法,是在舆论的深度刺激下才激活了的法律刚性,是舆论让这一在20多天内秘而未宣的事件进入了公众的视野,也是舆论将女市长范晓岚推向了风口浪尖,网络并不是天生就有“暴力倾向”的,老百姓更不是天生就“仇官”的,而正是因为当事女市长和当地上级机关当初“有所企图”才酿成今天的后果的,这也正是一种民意,甚至是一种无奈。要让网络化社会和谐起来,就必须在该“高度重视”的时候就重视,该依法处理的时候就要及时依法处理,不能老让网友推着走甚至逼着走。在现代开放的舆论环境中,任何事情特别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是根本无法隐瞒和“封口”的,一些公共事件想要捂住盖子是不可能的。

TAG: 肇事门 舆论 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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