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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业务运营,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保障

中国电信业的第三次重组流传已久,各种版本的重组方案在坊间更是层出不穷,关于电信重组的说法在前不久的两会过后更是被传得达到了极致,连国务院办公会之类的所谓证据都被言之凿凿地搬出来,似乎电信重组就在明天。然而,无论关于电信重组的话题如何被热炒,也不管重组方案的版本如何变化,但重组的核心思想似乎都是一样,那就是要将国内现有的数个电信运营商通过拆分合并形成若干个势均力敌的全业务运营商。于是乎,全业务运营成为了如今电信产业最炙手可热的话题。

    在这里,我暂时不想去详细地探讨电信运营商在全业务运营之后应如何去开展竞争性的运营活动,只是从产业竞争的角度谈谈各运营商在获得全业务运营资格之后的产业竞争格局变化。我认为,全业务运营并不会导致大量无谓的重复建设,只会形成电信市场各业务领域可竞争的局面,在此基础上保障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

    首先,多个全业务运营商的出现不会导致大量无谓的重复建设形成的资源浪费。我们可以相对简单地把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建设划分为固网建设和移动网建设,目前在我国有覆盖全国的固定网络一张半(原中国电信的一张完整的固定网络以及其它的运营商的固网资源加起来算半张),覆盖全国的移动网络三张。在重组以后,三张移动网络将分配给三个移动运营商,而固网资源也将在这些新运营商之间分配,但各运营商都获得全业务运营资格。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来看,移动业务高速膨胀而固网话音业务萎缩是大势所趋,宽带业务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也获得了较快地发展。由此可以推断,各运营商在获得全业务运营资格之后,必将尽全力建设移动网络发展移动业务,而固定话音业务将不可能成为投资的重点方向,固网宽带也只会在有限的范围内建设。对于中国数以亿计的移动用户市场来说,建设3-4张移动网络分享市场相比小小的香港建设的6张移动网络并不算多,而在固定网络建设方面,基于业务发展趋势,难以形成大规模的网络重复建设。因此,可以这么理解,即便将来可能出现3-4个全业务运营商,也不会形成想象中的那样的重复建设,毕竟运营商也需要对投资的回报负责任。

    其次,全业务运营对于运营商而言更多地是意味着多种业务运营资格的获取,而这种资格的拥有导致的将是电信市场的可竞争局面。这里我需要简单解释一下可竞争的含义,所谓市场可竞争即市场竞争中的参与各方对竞争对手的业务领域都可以无障碍地进入,但并不必然进入。如此以来,各运营商都将把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市场潜力最大的移动业务市场,而对固网业务市场保留进入的权利,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如需竞争对手的资源配合可以采取网元租赁的方式,一旦竞争对手以固定网络的所有权作为压制竞争手段时,受影响的运营商都可以采用自建网络的方式提供业务,同时进入对手的业务领域抢夺市场。在这种潜在的竞争进入压力之下,必然形成的电信市场各业务领域的有效竞争,因为哪个运营商都不愿意看到自己固有的优势领域因为自己的压制竞争的行为而导致现实的竞争进入。

    第三,电信市场的可竞争局面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市场有效竞争的保障。回顾以往在电信市场中曾经出现过的恶性竞争事件,绝大部分都是由垄断网络资源的控制运营商在自己的资源领域设置竞争障碍,而受害的运营商由于缺乏有效的可替代方案而不得不忍气吞声。在具备全业务运营资格的情况下,各运营商都将认真评估自建网元与接入竞争对手网元的成本优劣势,而在位运营商也将非常认真地考虑应不应该刺激竞争对手自建网元并与自己形成直接的竞争对抗。在这样的多方博弈下,最终的均衡将在各运营商的妥协方案中达成,而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恶性竞争事件的消失与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

    总而言之,获得全业务运营资格的运营商并不必然会全面展开全业务运营,相反,这种资格将成为运营商们对抗在位竞争对手的筹码,在双方或多方的博弈中成为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最好的保障!



TAG: 电信 业务 运营 有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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