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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打响手机业铜牌之战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高骥远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短短几年间,摩托罗拉的手机业务从利润发动机变为公司的包袱,而不得不面临被拆分的境地。事实上,自其V3系列手机推出以来,摩托罗拉再没有推出更具吸引力的产品。因此,摩托罗拉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都出现下降。

  令人玩味的是,就在宣布拆分消息的第二天,摩托罗拉股票应声大涨。显然,创建两家行业领先的公司,摩托罗拉可以获得更大的灵活度、合适的资本结构,以及专注的管理层,同时为股东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投资机会。

  上兵伐谋

  对于拆分手机业务的摩托罗拉来说,已经陷入了“背水一战”的境地。尽管独立运营后轻装上阵将更有生机,但同时意味着摩托罗拉的手机业务必须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公司其它行业将不再填补手机业带来的亏损。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一个亏损的企业如果被拆分之后继续亏损,就意味着不是出售就是倒闭”。

  事实上,摩托罗拉拆分业务是 “以退为进”一种方式,此前就有过先例。早在2004年,摩托罗拉就拆分了芯片业务飞思卡尔半导体,之后出售给了私募集团,投资者得到了巨额的短期回报。

  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摩托罗拉此举是为了寻找一条过冬的棉被还是进行战略性选择?业界对于摩托罗拉公司的拆分计划莫衷一是。但有一点必须要明确的是,拆分不等于出售,也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出售的前奏。现在就预言摩托罗拉的出售有些为时过早。而拆分之后是否出售,要取决于拆分后两大业务独立运营发展的情况。

  事实也证明,单靠摩托罗拉目前的状况很难复苏。而诺基亚手机与诺基亚通信设备部门也是分开运作,诺基亚西门子之间的合作就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因此,摩托罗拉手机拆分是完全正确的。

  涅槃重生

  宽带业务与手机业务拆分已成一个趋势,因为拆分可以给两者带来新的竞争力:一方面,摩托罗拉宽带设备业务主要和运营商打交道,而这部分业务拆分后将更加努力地开展其业务更新计划,对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市场各个方面的可能反应做出积极的预测。

  另一方面,将摩托罗拉手机业务放开让其自由发挥,给其提供巨大的创新空间,这有利于摩托罗拉手机推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从而实现复兴。另外,全球手机市场增速逐渐趋缓,市场利润率逐渐下降,手机企业之间的合并会成为趋势,未来实力较弱的企业将会逐渐消失。

  尽管从短期来说,拆分会引起产业链一定的振荡,国内手机制造商们可能更喜欢听到摩托罗拉拆分的消息,例如多普达等。而在稳定之前,诺基亚、三星以及索爱也会趁虚而入,提升市场份额,但摩托罗拉的卷土重来或将指日可待。对于摩托罗拉而言,坏消息是没能开发出有吸引力的产品,好消息是这一切都可以改变。

  并且摩托罗拉拥有坚实的基础,例如品牌知名度等。同时,在中国和印度市场,摩托罗拉仍有很强的表现。另外,市场上也需要有第三支力量来抗衡诺基亚和三星。

  本土化战略是关键

  拆分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如何使独立的手机公司切实做出与摩托罗拉旗下的手机部门不同的工作,这仍然存有诸多疑惑。毕竟,摩托罗拉的问题在于无法推出用户喜欢的手机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摩托罗拉品牌留在手机业务,和中国某一家手机公司合作或合并也许是摩托罗拉手机振兴的最佳选择,毕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只要占据了中国和美洲市场,摩托罗拉手机也就有了重新振兴的希望,仅凭摩托罗拉手机自己的力量要想恢复往日的辉煌难上加难。

  有分析师表示,“从手机终端产业链来看,从手机研发到生产、营销等环节最终到达用户手中,用户其实不会理会公司战略层次如何变动,关键还在于拆分后如何具体运营手机业务,使用户满意这才是最直接的,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改善,那分不分拆意义就不大了。”

  诺基亚之所以一直坐稳手机市场老大的位置,就是做好本土化,开发出适合各地用户的手机,满足全球各地不同市场的需求,而这也是决定摩托罗拉成败的关键。

 



TAG: 摩托罗拉 手机 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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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删除 引用 donny1234 (2008-4-08 21:42:27, 评分: 0 )

    坚持和完善招投标制度,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要求。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强调,要营造公平有序的招投标环境,严厉打击权力干预招投标现象,各地也惩处了不少“害群之马”。然而,在西部的贵州省和重庆市,却有少数单位的某些领导,自以为“天高皇帝远”,公然进行官商勾结,大肆破坏招投标制度,非法牟取私利和暴利,在社会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重庆市达讯网络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与重庆融捷网络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一个叫“达讯”,一个叫“融捷”,从表面上看,是两家不相干的公司。但实际上,它们的老板和法人代表,都是一个叫李勇的“能人”(注:2007年底重庆融捷网络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李勇其妻子蒋英,而蒋英又是重庆市达讯网络通信系统有限公司除李勇外的唯一股东)。换句话说,它们就像《西游记》里的白骨精,变来变去都是白骨精的化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中标无效。也就是说,一家公司不能以两家公司名义投标。
      
      然而,神通广大的“达讯”和“融捷”,却在2007年贵州电网公司第二批和第三批统一招标项目中,以同一法人参加投标并中标。不仅如此,它们每次的中标价,都高于市场价几倍,并将最合适的投标者排斥在外。很显然,这是十分典型的骗标行为,里面存在着相当的“猫腻”。然而这种行为在2008年贵州省电网公司招标中继续着!
      熟悉法律制度的人都能看出,“达讯”公司的所作所为,几乎是视国家法律如无物。该公司以不合理高价中标,不仅让国家损失了财产,更对国家法律的严肃性,造成了严重的亵渎和破坏。该公司何以能无法无天?原因很简单,因为头上有“保护伞”,有那么一小撮有权者,与它相互勾结串通作案。某些领导应当担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职责,但他们却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违规渎职放任不法行为进行。十分讽刺的是,他们当中不少人后来还升了官。
      
      发生在贵州的“阳光下的罪恶”,一切都是在公开、公平名义下,堂尔皇之地进行的。社会各界异常愤慨,却投诉无门,因为腐败的力量很强大。如果不对罪恶行为进行查处,将躲在背后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不但国家法制的权威将受极大挑战,建设公平的市场经济也无从谈起。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评标成员收受好处的,不但中标结果应当重判为无效,当事人还需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乃至给予刑事处罚。我们迫切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尽快斩断“黑手”,还西部招投标市场一片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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